关于发布《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4-04-24 17:11

  为更好地推动广东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更有效激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行业中相关单位和个人投身科学研发与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并结合近三年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奖情况,广东省土地学会、广东省测绘学会、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广东省矿业协会、广东海洋协会9家联合办奖学(协)会对《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完成了部门意见征求、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等规定程序,形成《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现正式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

 

 

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